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调整司法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7浏览次数:2

各鉴定部门及办案单位: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兼顾特殊时期服务疫情防控办案机关办案需求,现就我中心近期司法鉴定服务和相关工作调整情况告知如下:

1.全中心延迟复工,正式复工期与苏州大学教职工复工时间一致(待定)。具体复工时间,我们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2.全中心人员实行弹性工作制,执行值班制度,严格控制来中心鉴定人员数量。同时,全体鉴定人员加紧对已收案未结鉴定工作及时处理;对来中心的鉴定人员施行体温监测、口罩防护、出行登记信息等管理,保障工作人员与环境安全。

3.延迟复工期间,本中心原则上不受理查体类鉴定案件。不接待来访的送检人员及咨询人员,如有需要,可电话咨询。

4.继续受理苏州市公安局委托的紧急鉴定工作,包括尸检、毒检、酒精检测、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等。其余案件我们将与委托人、当事人充分协商有关延期办理或退案事宜。

5.延迟复工期间,本中心所在校园(苏州大学北校区)实施封闭管理。请因紧急事务来中心的办案人员,务必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所有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或工作证,在校园入口处登记个人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对于不佩戴口罩、拒绝接受体温检测或体温异常的人员(超过37.2°C)、有疑似症状者,校安保人员将拒绝其进入校园,敬请谅解。

6.倡议各办案机构通过邮寄的方式进行鉴定材料交接,需要咨询、联系鉴定业务的,可以通过电话沟通。鉴定报告均以邮寄的方式发放。

7.本中心鼓励电话互动与咨询;各专业鉴定安排人员接听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8.暂停一切苏州市外的鉴定、取证、出庭工作,暂停医疗纠纷类听证会等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本中心将充分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利益,为疫情防护和司法公正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表

受案大厅值班:65125019

法医病理:13584892113

法医临床:6758031513862418466

法医毒物:6512501915358811495

法医物证:6588010913862027900

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6758089618862241127

综合办:6758075018012786996

 

敬请关注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网站http://forensic.suda.edu.cn/

感谢您对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支持与厚爱。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二〇二〇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