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7浏览次数:46

根据国家规定,现将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2015年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三天,其中4月5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周一)补休。

放假期间各专业正常放假,损伤鉴定、尸检、毒物检验(含酒精检验)安排值班,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参加值班,不得无故缺岗,特殊情况及时报办公室备案。各委托单位如有鉴定委托,请联系值班室。

值班室电话:65125019、67580857、67580893。

附:2015年清明放假值班安排(见中心内部公告栏)

 

 

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