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司鉴[2014] 23号
根据国家规定,现将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2015年1月1日至1月3日放假三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1月4日(周日)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各专业正常放假,损伤鉴定、尸检、毒物检验(含酒精检验)安排值班,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参加值班,不得无故缺岗,特殊情况及时报办公室备案。各委托单位如有鉴定委托,请联系值班室。
值班室电话:65125019、 67580857、67580893。
附:2015年元旦放假值班安排(见中心内部公告栏)
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