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司法鉴定机构发展模式”调研组来我校调研

发布时间:2014-08-18浏览次数:1

2014年8月9日,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霍宪丹局长率司法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司法鉴定机构发展模式调研组赴江苏调研,在我校红楼会议中心召开了调研座谈会。会议由江苏省司法厅张亦军副厅长主持,全省7家司法鉴定鉴定机构负责人参加了该座谈会。

我校蒋星红副校长致欢迎辞,江苏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唐俊处长汇报了江苏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基本情况,省内各司法鉴定机构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基本模式、发展优势及建议。

霍宪丹局长对江苏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司法鉴定机构在司法鉴定行业中发挥的主导作用给予了高度肯定和评价。霍宪丹局长就7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所提出的问题做出了解答并提出了一些宝贵的建议:针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司法鉴定机构在人、财、物方面缺少自**的问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以统一相对适当放权;对于如何调动司法鉴定人的热情与积极性,学校可以适当将鉴定检案工作量折算成教学工作量或者社会服务工作量;鉴定机构应当充分地利用高校的人、财、物等资源优势,为司法鉴定提供服务,而非单纯的一味追求经济利益;鉴定机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社会性和服务性,应当与教学、科研相联系,实现双向交流,互利互惠,相互激励,共同发展,并将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到司法鉴定实践中去;鉴定机构应严格控制专**人员的比例,若校外人员数量明显多于校内人数,将会有丢掉高校鉴定机构牌子的风险;鉴定机构应当跨专业、跨学科、跨领域发展,实现校校之间、企企之间、校企之间的相互交流,协同创新,打破现有体制的局限,才能更好地发展。

 

(摘自苏州大学医学部网站:http://medical.suda.edu.cn/show.asp?id=8094 )